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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9月1日起,引入有效增值税纳税人电子名录(所谓纳税人白名单)的法律生效。企业主可用它查询交易伙伴的信息,包括增值税登记、注销及纳税人状态,以及银行账户号码。
重要的是,引入纳税人白名单会在PIT和连带责任方面对企业主产生后果。让我们看看如何避免不利后果、如何核验交易伙伴。纳税人白名单—— 先从理论说起。根据《增值税法》第96b条第1款,国家税务局(KAS)局长须建立电子名录,列入税务局局长未予增值税登记或已从登记中删除的主体,以及已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的主体,包括恢复了登记资格的主体。
该名录发布在财政部公共公告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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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白名单——纳税人面临哪些后果?
所得税方面的后果。
白名单旨在方便核验交易伙伴,防止经营者与“失踪的”增值税纳税人交易。不过除核验便利外,立法者还要求纳税人确认卖方银行账户号码是否在白名单中,并规定买方只能向列明的账户付款。需要强调的是,这一义务仅在以下条件下产生:
- 单笔交易金额无论分多少次付款,超过15,000兹罗提或等值金额;外币交易按交易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波兰国家银行公布的外币平均汇率换算为兹罗提;
- 卖方是有效增值税纳税人。
应在计划发起转账的当天核验银行账户。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付款,应始终付至名录中列明的卖方银行账户。否则买方无权在税务记录中列支该费用,从而降低应税收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第22p条第1款第2项)。
强制核验银行账户的规定直到2020年1月1日才适用,自此纳税人才会面临PIT和连带责任方面的后果。
如果与有效增值税纳税人进行金额至少15,000兹罗提的交易,相关费用已计入可扣除成本,但付至名录未列的银行账户,则必须:
- 减少可扣除成本,或者
- 如果无法减少成本,则增加收入,
调整发生在发起转账的月份。
如果买方提交包含以下内容的通知,便可恢复将支出计入可扣除成本的权利:
1)识别号码、企业名称和注册地址;个人纳税人则提供姓名和固定经营场所地址,如无固定经营场所则提供其住所地址;
2)发票开具人在发票上列明的资料(识别号码、名称或姓名及地址);
3)收到款项的账户号码;
4)转入第3项账户的金额及发起转账日期,
并在发起转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对发票开具人有管辖权的税务局局长提交。
示例一。
企业主Marek以含税16,000兹罗提从ABC公司购买商品。发票记载该交易(延期付款30天,开具日期为2020年1月2日)。成本已于一月记入税务收支账簿。Marek于2020年2月17日发起转账。遗憾的是,转账后他才意识到没有在名录中核验账户。2020年2月20日补查时发现账户未列入名录。由于发起转账后三个工作日已过,Marek不能向税务局提交通知。因此在2020年二月必须:
- 减少可扣除成本,或者
- 如果无法减少成本,则增加收入。
示例二。
Monika经营个体企业,于2月3日购买一台准备转售的机器,含税价值20,000兹罗提。她收到发票,延期付款期限为30天,发票开具日期是2020年3月3日。该成本已在二月记入税务收支账簿。Monika于2020年2月17日发起转账。转账后她很快意识到没有核验名录中的银行账户。她当天立即查验,发现该账户未列入名录。因此Monika有从发起转账起三个工作日,向对卖方有管辖权的税务局提交通知,以免冲销该成本。
通常买方始终需要向税务局提交通知的一种情况是卖方仅有私人账户。原因是个人往来账户不列入名录。
处罚——连带责任
如果买方向未列入名录的其他账户付款,而卖方没有向税务机关缴纳该交易的增值税,买方与卖方将在该交易产生的税务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的是,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避免上述处罚:
最迟在向错误银行账户转账后三天内,向对卖方有管辖权的税务局局长报告此事;
使用拆分付款机制支付款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向名录以外账户发起的转账不受处罚。
示例三。
一名经营者以含税16,000兹罗提购买乘用车,将全款转入未列入纳税人名录的银行账户。卖方没有就此次销售结算增值税。税务局可以向买方追讨未缴的增值税。例外是买方自愿使用拆分付款,或在转账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所属税务局报告向未列明账户转账。在这些情况下,买方不为卖方未缴的增值税承担责任。
财政部没有预见引入白名单可能带来的一些问题。下表列出其中一些问题及解决办法:
纳税人白名单相关疑问
| 使用借记卡或信用卡付款时无法识别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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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表示将在2019年底前调整规定,也就是在对纳税人产生不利后果的规定生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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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外国交易伙伴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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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外国伙伴未在波兰登记为有效增值税纳税人,新规定不适用于向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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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中介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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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付款时,买方只需核验中介账户是否列入名录。如果是,即使中介向未列明的卖方账户付款,买方也不会承担后果,后果由中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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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称将对有关白名单的规定发布税务解释。它们可能解决所有疑问,预计会在秋季公布。
如何在纳税人白名单中核验交易伙伴?
经营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查询伙伴状态:
1)使用软件提供商开发、连接财政部API的外部程序。该软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连接白名单:
- search——输入交易伙伴的一项信息(例如NIP、名称片段、REGON或银行账户号码),以及要查看该主体信息的日期。纳税人随后收到:
- 查询返回的主体在名录中的全部资料,
- 唯一标识符,即确认完成查询的电子密钥(查询了哪个主体标识、答复对应哪一天及查询日期);
2)check——填写三项信息(NIP、REGON、银行账户号码以及核验日期),纳税人会收到:
- “是”或“否”——表示在选定日期,该账户是否属于所指定的主体号码,
- 确认完成查询的电子密钥(主体标识、答复对应日期及提交查询日期)。
八月底,财政部发布测试API,以便会计软件等软件厂商建立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白名单集成。距离规定生效的时间非常短。API使用受到限制:纳税人每天最多可进行10次查询,每次最多查询30个主体(合计300个)。一旦用尽每日限额,访问将被锁定至午夜。
税务机关还希望向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提供增值税纳税人的结算账户信息,以便它们开发工具,让经营者在发起转账时自动核验收款账户是否列入白名单。遗憾的是,银行是否在系统中实施并向经营者提供这一功能,取决于银行自身。
遗憾的是,一些金融机构表示:“银行没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核验支付增值税发票时所用账户是否列入白名单的工具。在转账发起之日,收款人账户是否在白名单中的风险和责任完全由纳税人承担。”
纳税人白名单——如何准备?
作为买方的企业主,为避免因未核查交易伙伴,或虽核查却仍向未列入名录的账户转账而产生不利后果,首先应:
- 2019年12月31日以后,核验金额至少15,000兹罗提的交易伙伴的银行账户,尤其是首次合作的伙伴;
- 如果账户未列入名录,应在付款前立即与伙伴核实。
接受超过15,000兹罗提付款的卖方,应核查自己在白名单上的资料,尤其是向税务局申报(KRS登记公司)或通过CEIDG申报(个体企业)的银行账户号码。账户缺失或错误会使买方面临处罚,从而可能损害卖方的市场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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